第一章 基本情况
1.招标人
1.1名称:山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1.2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联邦路与厦门路交汇西北角
1.3联系人:戚洪一
1.4联系电话:15376061963
2.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情况
2.1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名称:2台630KVA干式变压器及其配套设施设计、安装、调试、验收项目。
2.2建设地点: 临沂市经开区联邦路69号
2.3建设规模: 见工程量清单(参考)及URS
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承包方式:按招标范围、图纸包干,固定总价承包 (招标方提供工程清单量供参考)。
5.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6.招标范围:
干式变压器、高压柜、联络柜、电容柜、动力电缆等材料见材料清单(参考)
自制剂车间配电室引出高压电缆至仓储大楼配电室,在仓储大楼配电室安装2台630KVA一级能效干式变压器。
制剂车间增加1台10KV高压出线柜,仓储大楼配电室增加1台10KV高压总控柜、2台10KV高压出线柜、2台0.4KV电容柜、1台0.4KV联络柜、动力电缆、辅材等。
原提取车间1台制冷机电源、1组水泵电源由提取车间变压器供电改为仓储大楼新增变压器供电,利旧仓储大楼配电室至提取车间配电室动力电缆,增加(改造)35米3×120+2×70铜缆。
土建部分。路面下顶管111米、水泥路面电缆沟(砖砌、恢复水泥路面)41米、绿化带电缆沟(砖砌、恢复地面及绿植)44米、沥青路面地埋铁管39米(恢复沥青路面),仓储大楼西北角至仓储大楼配电室依托原电缆沟敷设电缆。
中标单位提前安装,在甲方生产车间节假日(清明节或劳动节)来临之前,将变压器、高压柜、动力电缆等所有工作量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用电的情况下完成并且完成通过供电公司的验收。由中标单位协调供电公司,利用节假日车间放假停产的时间进行断电,进行线路对接和送电,断电、线路对接和送电需在一天内完成。
中标单位负责专业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向供电公司报审、供电公司验收等所有与供电公司对接内容由施工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变压器增容申请。
7.计划工期
7.2固定工期: 25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04 月。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天(日历天)(即 2025 年 04 月13 日09:00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信函等)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 1 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该澄清。
8.1.2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日历天)前通知给所有投标人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8.1.3 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8.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投标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1 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
8.2.2 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日历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8.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9. 计价办法和评标办法
9.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计价办法采用 工程清单计价 。
9.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10.分包
本招标工程项目 不允许转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禁止分包。
第三章 投标人
11.投标有效期: 30 天(日历天)。
12.投标保证金
12.1本招标工程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汇票、支票。
12.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山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
1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或投标截止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12.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到招标人财务部无息退还;
12.5本公司的帐号信息:
招标人:山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河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829 0010 5933 3333
13. 履约保证:本招标项目需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4.投标费用承担:投标人自已应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组成。
16.2资格标组成
(1)封面(格式文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文本)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文本);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6.3 技术标组成
16.3.1封面(格式文本)
16.3.2施工组织设计
(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和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
(2)主要施工设备表(格式文本);
(3)劳动力和材料的投入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或工期网络图);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布置图;
(6)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7)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
16.3.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文本);
(2)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的学历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
16.3.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1)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
(3)业绩证明必须包含: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开工及竣工时间,
16.4 商务标组成
(1)封面(格式文本);
(2)投标函(格式文本);
(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4)投标报价书(附电子报价光盘,当投标报价书纸质文件与电子报价光盘不一致时,以纸质报价为准)。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投标单位选择的材料、设备品牌如以招标方不一致(或者认为性价比比招标方要求的更合理的)请提供材料样板(做好标示并附上材料证明资料),单独封装好后与标书一起提供。
17.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相关的文件资料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投标报价
18.1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8.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工程所列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资料,充分了解和考虑施工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合同条款、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物价变动、政策性调整、招标人对总工期和施工时段的特殊要求及其他因素引起费用变动的风险,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各种风险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任何调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除外)。
18.3投标报价相关要求
18.3.1 投标报价采用 清单计价方式编制: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同业价格竞争因素、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
18.3.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部分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现场踏勘情况、本次招标答疑文件、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并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竞争行情投标人自主进行报价。
18.3.3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和复核: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4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本次招标答疑纪要;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他的相关资料。
18.3.4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18.3.5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18.3.6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人工费、材料费分开)。
18.3.7材料和设备:
(1)本招标文件中主要材料的品牌及规格等要求见图纸和URS说明。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材料和设备与我方的要求不一致(除非我方要求的材料或设备市场上没有)。
18.3.8投标人总报价中按规定应计入而未计入的费用,视为投标人不收取的费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18.3.9 特别条款: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客户需求和招标文件,如对图纸不清晰或图纸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请解释,否则投标人因漏项、漏算、错计工程量而未计入总报价的价格,视为该价格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19.投标文件份数、装祯和签署
1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各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对应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内容应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的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内容为准。
19.2 投标文件装祯:纸质文件独立装订成册;统一采用A4格式打印或复印,并逐页编码,采用纸质封面(不使用硬壳封面)。
19.3 投标文件签署
19.3.1 资格标签署(纸质文件)
(1)资格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2)资格标组成部份的原件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盖章)。
19.3.2商务标签署(纸质文件)
(1)商务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2)投标函按要求签章(签字);
(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9.3.3技术标签署(纸质文件)
(1)技术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2)“主要施工设备表”和“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按要求标记、签章;
(3)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4 除投标总报价外,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如有修改,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9.3.5电子光盘文件签署
投标人在提供一套电子标书(U盘),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电子光盘文件应以贴标签方式标记本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名称和投标文件名称。
20.投标文件的包封和标记
20.1 资格标(含电子文件)、商务标(含电子文件)、技术标(含电子文件)分别包封。
20.2包封袋标记:
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名称:山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2台630KVA干式变压器及其配套设施设计、安装、调试、验收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人名称:山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内装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标、商务标或技术标。
20.3包封袋签署
(1)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名称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书面材料,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单独包封、标记,投标文件包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字样;补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3.开标
23.1开标时间: 暂定2025 年 04 月 15 日上午9点。
23.2开标地点:山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联邦路与厦门路交汇西北角
23.3 投标人参会代表
23.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3.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3.3.4投标人准备10分钟的投标情况(说明已勘察现场对施工安装现场了解,并知悉招标范围)说明。
24.评标
24.1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通知形式(格式文本)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格式文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来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评标废标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25.定标
25.1中标候选人确定:评标委员会将商务标得分和技术标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推举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25.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对项目总承包价进行议价,双方达成一致后,招标人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确认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5.3 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成为中标人的。
26 合同签订
26.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日历天)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承包合同。
26.2中标人拒绝或者放弃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26.3 中标人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工程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项目施工工程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需分包给他人完成,必须是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分包项目。接受分包任务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第六章 废标条款
一、开标废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文件的组成、包封、标记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包封破损严重足以看见投标文件封面所有内容的。
4、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5、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与报名(采用资格后审的)或资格预审申报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因特殊情况,经招标人同意并已提交变更手续的除外)。
6、主要材料(变压器、高压柜、电容柜、联络柜、动力电缆等主材)不符合我方要求的。
二、评标废标条款
1、评审有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
2、商务标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报价恶意低价,或投标人恶意串通高价报价投标的。
4、投标人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投标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
6、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7、投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第七章 评标标准
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二、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合理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后先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凡被评标委员会过半数的评标专家认定存有恶意抬高、压低投标报价、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的以及发现串通投标等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质询,经质询后,仍然有超过半数的评标专家认定存有恶意抬高、压低投标报价(包括低于成本)、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的以及发现串通投标等行为的,其商务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第八章 合同条款
一、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及条款内容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二、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图纸的提供。图纸数量和期限约定为: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由投标人提供施工图三套及电子版一套。
1.2图纸的修改。本合同图纸修改签发期限约定为:不影响正常施工为限。
2.发包人义务
2.1提供施工场地。本合同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约定为: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双方确定的开工日期之前3天内提供施工用水和用电,到施工现场的水、电管线由承包人负责,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发包人根据如下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期限约定:
2.2.1工程进度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阶段:变压器、高压柜、联络柜、电容柜、动力电缆等主材进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第三阶段:所有施工内容完成,并完成我司验收及供电公司验收后,送电使用正常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质保金(变压器及高压柜等关键设施质保2年)。工程款招标方使用6个月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保修金待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年)满后无息支付。
(第三阶段的款项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总工程款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款支付应根据承包方递交的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并经发包方审核签章通过且承包人交付等额法定发票为前提)。
2.2.2 新增工程和设计变更等价款定价,有相同或相似子项的按报价清单*折扣率(中标总价/报价总价)计算,无相似子项的,参照工程定额执行,审计期限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
2.3 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的期限约定为:发包人在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竣工验收工作的时间安排表,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其余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4其他义务。本合同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约定为:另行商定。
3.监理人
4.承包人
4.1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本合同承包人在完成各项承包工程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约定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4.2投标人在投标中已承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中标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4.3承包人项目经理
4.3.1承包人不得自行更换投标时所报的项目经理。
4.3.2 承包人派遣人员
填写参考内容: 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
5材料和设备:本合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约定为:
☑招标人对材料和设备提出品牌的,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规格型号、品牌、质量等级和生产厂家,并按要求提前15天向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的规格型号、品牌、质量等级和生产厂家采购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且按所购材料价格的50%处罚承包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改正,因此造成的工期和材料等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以及正式发票复印件等以供核对。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并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承包人应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工作。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
☑承包人采购的进口材料和设备必须是从国家规定的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具有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其他约定:承、发包方另行商定。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本合同承包人修建临时设施约定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合同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约定为:无。
6.3本合同施工场地内的施工设备和监理设施使用管理约定为: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7交通运输:场内施工道路。本合同场内施工道路修建、维修、养护、管理及费用约定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由承包人负责。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填写参考内容:承包人应建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制度,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并做好下列工作:
☑在施工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提供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及排水设施通畅,作必要的现场地面硬化处理和设置必要的绿化带。
☑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应分类存放。
☑现场设置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从现场清运。
□其他约定:……。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实行专户核算。
9进度计划
合同进度计划。本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约定为:总工期为20天。
10开工和竣工
10.1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合同承包人的工期延误违约金约定为:
☑每日历天应付违约金为 2000 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其他约定:如承包方工期延误超过2个月,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11总价格调整: 本工程按双方确认施工图纸总价包干;在合同图纸施工范围内因乙方工艺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该部份未安装前)不做签证,因乙方工艺变更引起的门窗的规格、数量调整不做签证。
12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价款的5%计取。
13竣工验收
13.1本合同实际竣工日期约定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2施工期运行
本合同需投入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约定为: 承、发包方另行商定
13.3试运行。本合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约定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4竣工清场。本合同竣工清场约定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5施工队伍的撤离。本合同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撤离约定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4.1保修责任。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约定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4.2、质量保修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3、质量保修责任:按客户需求书执行
15保险
15.1工程保险。本合同工程保险约定为:由承包方按相关规定执行。
15.2本合同第三者责任险约定为:由承包方按相关规定执行。
15.3其他保险。本合同其他保险约定为:由承包方按相关规定执行。
15.4保险凭证。本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约定为:由承包方按相关规定执行。
16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不可抗力其他情形约定为:承、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16.2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本合同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原则约定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7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约定为: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报价分项要求
一、投标报价相关要求
1.1投标报价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编制: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同业价格竞争因素、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
1.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部分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现场踏勘情况、本次招标答疑文件、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并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竞争行情投标人自主进行报价。
1.3本工程要求,工程总价后必须分列装修项目。
报价清单分列按以下格式:
1、1 630KVA干式变压器(一级能效,SCB18系列)
1、2 高压柜、电容柜、联络柜
1、3 动力电缆
1、4 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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